〔記者項程鎮、曹明正、洪定宏、鮑建信、葛祐豪/綜合報導〕前中船總經理江元璋與第二任妻子林佳頤婚後感情不佳,把自己保險受益人改為他和前妻所生的女兒,林佳頤竟為此向精神病院院長蔣榮欽誆稱江某精神異常,醫院未仔細查證,就叫員工把江元璋「五花大綁」送醫,最高法院認為本案太離譜,依妨害自由罪判林女3月徒刑確定、可易科罰金。
江元璋改保險受益人 林女不滿
江元璋和54歲的林佳頤,2002年結識後不久閃電結婚,但婚後感情不佳,2003年4月,江某通知保險業務員更改保險受益人。林佳頤得知後不滿,聯絡當生命線義工時認識的高雄縣樂安醫院院長蔣榮欽,謊稱江元璋情緒失控、想跳樓,更進一步設計「爭執戲碼」,指江某有精神病,藉此激怒對方,醫護人員誤以為江某病情嚴重,強行為他注射鎮定劑,經江某女兒救援,醫院22小時後才放了江某。
鑑定的醫師也挨罰
林女在法庭辯稱,江某常半夜起來喝酒,搥打自己並說老了無用,還懷疑她要和其他男人逃走,她怕江某發病,才請醫院協助送他看病。林女律師還指出,江某的日記曾記載看「假如我死時,你不在我身邊」及「西藏生死書」兩本書,顯示早有自殺意圖,將江某送醫不該被認為是壞事。
法官認為,一般人被指為精神病患,要求去精神病院看病,難免情緒激動、甚至強烈反抗,不代表這樣的反應就是精神異常,林女作法已剝奪對方行動自由,實在不應該。
至於派員工將江元璋強制帶回鑑定的院長蔣榮欽,被高雄縣政府認為有過失,罰款1萬5000元,蔣某不服打行政官司,行政法院判決蔣某敗訴。林佳頤和江元璋的婚姻關係,也因為本案獲法院判准離婚。
前中船總經理江元璋與前國防部長李傑是就讀海軍官校時的同學,中船員工透露,江元璋的前妻與妹妹在左營眷村住處,遭親屬持刀殺害,相當愛妻子的他原本不想再婚,但由於林女的前夫(曾任高雄縣某分局長)多年前舉槍自盡,兩人前一段婚姻各有悲慘往事,可能因此而產生更多交集,當時兩人在高雄漢來飯店席開30幾桌宴客,不少昔日部屬,還為他能找到第二春而高興。
文章來源: 自由
- Mar 06 Wed 2013 09:17
前中船老總被迫送精神病院 前妻設局 判刑3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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