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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縣一名46歲蔡姓男子不滿哥哥被毆打致死,去年跑到對方住處灑冥紙、丟雞蛋等,造成對方心生畏懼提出告訴。桃園地方法院審理終結,判處這名男子拘役三十天,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二千元折算一天,全案還可以上訴。(李明朝報導)



 住在桃園中壢巿一名四十六歲的蔡姓男子,因為哥哥被一名女子毆打致死,認為對方沒有歉意,心生不滿,去年九月間跑到對方家門前灑冥紙、丟雞蛋,造成對方心生畏懼,提出告訴。

 桃園地方法院全案審理終結,判決書認為冥紙在民間習俗上是供往生者使用,祭祀用品在民俗觀念常隱諭、死亡或災噩之意,寄送或投擲冥紙與他人,勢致讓他人心起,將有遭逢死亡或難測災噩等厄運之不安,恐懼感,蔡姓被告丟灑冥紙,自有欲使他人感受生命安全受危害之意。

 合議庭法官認被告以加害生命之事,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,處拘役三十天,如易科罰金,以二千元折算為一天,全案還可以上訴。

文章來源: 中廣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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