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記者游明金/宜蘭報導〕宜蘭縣立殯葬設施納骨塔收費標準,外縣市民眾是縣民的四倍,被批評不合理。縣府決定降為兩倍,並鼓勵旅外縣民落葉歸根,只要在宜蘭住過十年,就視為永久縣民,就算遷籍外縣市,也視同縣民收費,並加強大台北地區行銷,吸引到宜蘭長眠。



宜蘭縣政府民國八十六年開辦員山福園,將墓園公園化,環境優美,頗受好評。福園面臨飽和,縣府又在礁溪鄉規劃櫻花陵園,共分八期已陸續完工,完成後,可提供六萬餘納骨位。

礁溪櫻花陵園 六萬個塔位

縣府為確保縣民權益,訂定宜蘭縣殯葬設施管理自治條例,設籍外縣市民眾,使用縣立殯儀館、火化場,收費為縣民標準的三倍,使用納骨塔存放設施,收費是縣民的四倍。以個人式納骨塔為例,縣民收費為四萬元及五萬元,外縣市民眾要十六萬元及廿萬元。

外縣市民收費 貴縣民兩倍

縣府民政處長陳文昌說,內政部對宜蘭縣所訂的收費標準有意見,認為不公平,再加上考量供需問題,員山福園平均一年入塔量約六百人,櫻花陵園有六萬個納骨位,要用一百年才會飽和,縣府必須加強行銷,降價是對外縣市民眾最大的吸引力。

陳文昌指出,對於縣民資格認定也將從寬,以往設籍宜蘭十年以上,離縣逾五年者,要落葉歸根須收取縣民兩倍費用,縣府決定取消限制,居住十年以上就視為永久縣民,收取同樣費用,另,家族式殯葬設施,以前規定二親等家屬才能合葬,將放寬為五親等都可使用。

文章來源: 自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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